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资料图)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在其预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摊销。应摊销金额,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 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其残值一般应当视为零。
(一) 摊销期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即无 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 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其应摊销金额,存在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包括 直线法、产量法等。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能够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 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会计期间。例如,受技术陈旧因素影 响较大的专利权和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可采用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进行摊销; 有特定产量限制的特许经营权或专利权,应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 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一般应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是专门用于生产某种产 品或者其他资产,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转入到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中实现的, 则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例如,某项专门用于生产过程中的专 利技术,其摊销费用应构成所生产产品成本的一部分,计入制造该产品的制造费用。
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孰低进行计量。
企业在选择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时,应根据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 式做出决定。由于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产过程和销售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与无形 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关,因此,企业通常不应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 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但是,下列极其有限的情况除件:
1. 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无形资产固有的根本性限制条款(如无形资产的使用时间、 使用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数量或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固定的收入总额)的,当该条 款为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的固定的收入总额时,取得的收入可以成为摊销的合理基 础,如企业获得勘探开采黄金的特许权,且合同明确规定该特许权在销售黄金的收入总 额达到某固定的金额时失效。
2. 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收人的金额和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是高度相关的。
企业采用车流量法对高速公路经营权进行摊销的,不属于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收人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二)残值的确定
除下列情况外,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
1. 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项无形资产;
2. 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无形资产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该项无形资产使用 寿命结束时可能存在。
无形资产的残值,意昧着在其经济寿命结束之前企业预计将会处置该无形资产,并 且从该处置中取得利益。估计无形资产的残值应以资产赴置时的可收回金额为基础,此
时的可收回金额是指在预计出售日,出售一项使用寿命已满且处于类似使用状况下,同 类无形资产预计的处置价格(扣除相关税费)。残值确定以后,在持有无形资产期间,至
少应于每年年末进行复核,预计其残值与原估计金额不同的,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 姓理。如果无形资产的残值重新估计以后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无形资产不再摊销,直 至残值降至低于账面价值时再恢复摊销。
例如,企业从外单位购入一项实用专利技术的成本为100万元,根据目前企业管理层 的持有计划,预计5年后转让给第三方。根据目前活跃市场上得到的信息,该实用专利技 术预计残值为10万元。企业采取生产总量法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到第3年期末, 市场发生变化,经复核重新估计,该项实用专利技术预计残值为30万元,如果此时企业 已摊销72万元,该项实用专利技术账面价值为28万元,低于重新估计的该项实用专利技 术的残值,则不再对该项实用专利技术进行摊销,直至残值降至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再恢 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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